防火閥的結構主要由閥體和執行機構(organization)組成。閥體由殼體、又叫法蘭凸緣盤或突緣、葉片及葉片聯動機構等組成。執行機構由外殼、葉片調節機構、離合器、溫度(temperature)熔斷器等組成。防火閥的執行機構是通過金屬易熔片和離合器機構來控制(control)葉片的轉動。
當管道內所輸送的氣體溫度(temperature)達到易熔金屬片的熔化(定義:物質由固態變成液態的變化過程)溫度時,易熔片熔斷,其芯軸上的壓縮彈簧和彈簧銷釘迅速打下離合器(Clutch)墊板,這時,離合器和葉片調節機構脫開,由于閥體上裝有兩個扭轉彈簧,使葉片受到扭力而發生轉動。由此可見,防火閥(作用:起火災時控制管道內煙氣流動作用)的執行機構采用機械傳動原理,不需電、氣及其它能源,因而可保證在情況下均能起到防火作用。防火閥的通斷根據系統的要求,系統停用與正常運行時是位于開啟狀態的,如管內輸送氣體溫度低于所選定的金屬易熔片的熔點時,屬正常運行狀態,閥門是敞開的。只有當運行工況超過正常使用的狀態,閥門才自動關閉,達到保安的作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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